台北市木工業職業工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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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育給付
給付
種類
申請人 請領條件 給付標準 應備資料
生育給付 只限女性被保險人 1.參加保險滿280日後分娩者。
2.參加保險滿181日後早產者。
3.早產的定義:所謂【早產】係妊娠大於20週,小於37週生產者;或胎兒出生時體重大於500公克,少於2500公克者。
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者,按被保險人分娩當月(包括當月)起前6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給予生育給付30日。 1.出生證明或戶籍謄本正本一份
2.會員證
3.印章
4.會員本人存摺封面影本一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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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育給付申請書
生育給付申請書範例